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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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发国债如何实施?哪些项目能够得到资金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25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
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表示,此次增加发行国债在资金安排使用方面,主要有以下考虑:
中央承担还本付息。此次增发的1万亿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
今明两年安排使用。当前已进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增发的国债资金初步考虑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能够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工作落实。
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为了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将一次性适当提高相关领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或补助比例,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本次增发的国债资金全部按照项目管理。那么此次增发国债对项目主要有哪些要求?哪些项目是能够得到资金支持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表示,增发国债具体到项目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要符合规划或实施方案。此次国债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地方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实际需求,避免超标准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
满足投向领域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此次国债资金支持范围,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
前期工作比较成熟。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对于部分前期工作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也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开工建设。
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编制规划和推进项目等方面积极做好有关工作,为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组织做好项目筛选。抓紧组织各地方,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梳理报送一批符合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筛选审核,尽快选定项目并下达项目清单和安排金额。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推进国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强化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地方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能在今明两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
着力抓好监督管理。通过在线监测、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国债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恢复和提升受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对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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